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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(馆)长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 2014年04月25日作者:泾源县档案局

 

1、负责局(馆)全面工作,主管局(馆)财务工作、组织人事及重点业务工作。
2、贯彻执行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领导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3、认真完成区、市档案局(馆)分配的工作任务。
4、负责组织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、安排及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落实。
5、发挥档案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,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,为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5、完成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及区、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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